罗伯特·哈特曼生于二次时期德国柏林。由于反纳粹立场,他成了希特勒政府的眼中钉。
罗伯特逃过纳粹魔爪,背井离乡,最终凭借一本名为“罗伯特S.哈特曼”的假护照逃
离德国。如此经历,让哈特曼立志研究善与恶。哈特曼开启对善的探,首要问题就是
定义善。什么是善What is Good?
德国哲学家埃德蒙德胡塞尔于1903年提出的形式价值学(Formal Axiology)
启发哈
特曼继续思考关于善的定义是否客观。自然界很多事物都是采用自然科学来解释的,
而数学是自然科学的基础学科,数学的基础是逻辑学(Logic)。哈特曼提出价值相
关课题属于社会科学范畴,社会科学的基础学科是价值科学,价值科学的基础是“形
式价值学”。
当时法学、哲学、伦理学都无法回答善的定义,哈特曼从GE摩尔《伦理学原理》中
获得启发。他发现“善的逻辑(Logic of Good)是某类别的事物(Class)的全部特性,
我们称该事物是此类别的“好”成员。(Good member)。某事物是好的,是它满足了
它的定义。简而言之,善是事物的“概念或定义”的满足。当一个事物有价值,是说
这个事物满足了“概念”或“定义”。所以“善”等同于“有价值”,也等同于“赋
予意义”。